為全面落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、防汛責任制,保障水庫大壩運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《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現將我區2022年度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及防汛責任人名單(詳見附件)進行調整并予以公示。
附件1:佳木斯市郊區小型水庫大壩2022年度安全責任人名單
附件2:2022年佳木斯市郊區小型水庫防汛責任人名單
佳木斯市郊區水務局
2022年7月29日